• 2007-09-06

    玩家守则 - [规则]

    《勇者之光·玩家守则》v1.7

    *欢迎来到异界沙凡安,请务必遵守游戏章程,祝您有一个愉快的游戏人生。
    请玩家认真看完每一项规则,违反规则者管理人员会给予警示、并视情况作出删帖或倒扣游戏GP的处理。严重者直接请出游戏。

    1.请使用符合游戏世界观的名字注册。除经过认证的支援组人员外,非正式玩家一般不允许参与游戏各版的讨论。

    2.为了避免其他的玩家感到混乱,请不要在论坛上使用非正史关系以外的称呼。由玩家ID、名字、职务、经历等角色背景衍生出来的外号昵称等算入正史关系。

    3.剧情职务担任者的义务申明
    为了保证游戏顺畅进行及剧情足够的出彩,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不合适的玩家关系&经历发展。也有可能阁下所提出的申请并非不合理,但管理人员出于总体性的考量、更可能是与已设定的隐藏剧情有矛盾之处,从而驳回玩家的申请。

    4.帖子/图文内容规范(此项内容同样适用游戏QQ群及聊天室)
    a.因为游戏性质的关系,游戏里存在着各种世界观和伦理感情观,比如BL/GL等,即使不赞同也请不要对此做出言语攻击。另一方面,此类爱好者也请注意自己的言行,适可而止就好。禁止任何N18内容。禁止纯耽美性质的言辞。禁止超过尺度的BL内容。

    b.在论坛上的发言,不允许出现激烈的言辞或针对主题帖内容(尤其是文)的明显反对意见。想要表达这一类言论请通过短信、QQ等跟对方私下解决,涉及游戏事务则请联系管理员协调解决。在论坛上如有出现这类帖子一律直接删除,双方给予警告,率先挑起纠纷者倒扣700GP。

    c.除酒馆的角色扮演帖外,在平常的论坛讨论中大家都是一样的玩家,以玩家身份发言,无贵贱穷富之分,人人平等。不允许代入角色情绪,以角色扮演为借口行纷争之事。

    5.生活费制度&角色处理标准
    角色每月自现金里扣固定的生活费(GP),GP不够的以负数表示。负债累积1000GP以上者职务解除,角色自动NPC化。NPC的ID将不能发言,但仍然可以写文画图或出任务来还债。可以拜托游戏里的朋友或管理人员代发。

    6.关于请假
    工作人员及担任重要职务的角色如有两周以上无法上来请务必事先请假。事先未打招呼而失踪一个月以上的职务解除。一般角色潜水不需要请假。

    7.工作人员怠职的处理
    一个月内工作量零的工作人员取消本月工资。一个月以上无适当理由怠职者直接撤销职务。

    8.关于文章创作
    这个游戏主要是通过个人的文图讲述故事,人物之间穿插汇集,从而缔造整个历史的。分为[正传][外章]两大类。请注意,一般的文章都请以正史为主,通过系统审查,确定符合游戏世界观,没有太大BUG后归于【
    正史专题区】。文章中如果涉及到其他玩家请先与对方联系协商。此外,如果要写游戏里的公用NPC或重要事件或创造新的重要事件,在动笔前必须先与管理人员联络,讨论相关事宜。

    9.关于个人图文收录
    文章或图请发在相应的活动版。文章稍后将由斑竹整理至国家资料版角色的设定帖下。图则由管理人员统一整理至卷轴帖[游戏原创图集]。在【
    这里】可查看个人图集。
    ·其一,关于临摹、借鉴、参考了他人作品的图,请务必在帖子里以蓝色字体标明该图性质及出处。与原图相似70%以上的作品,官方不予收录。
    未遵守以上规定的内容,但凡被其他玩家提出并有原图为证,一律给予警告。无视警告者从重处理。


    10.关于签名
    签名图只能为一张,大小在请控制300*400内,如果太大了管理人员会提示或者直接帮你修改。另,签名档是展示个性的地方,请不要放自己的人设地址。如果有人真的需要你的资料,我想他不会介意去职务表里稍微找找的:)

    11.关于魅力
    魅力值=精华帖数

    12.关于转生、角色恢复
    如果想换一个角色扮演可以申请转生。转生需50000GP。转生后GP归零。
    如果之前NPC化,想恢复PC身份,需交纳1000GP的恢复费用。

    13.删除帖子标准
    a.重复帖。
    b.无实质意义的水帖、跟游戏无关的主题帖。
    c.连帖。

    14.删除ID/强制退出游戏标准
    a.ID名称不符合游戏规则。
    b.恶意灌水,发布与游戏毫无关系的广告者。
    c.双ID或同时申请两个角色,警告后无效者。
    d.严重违反游戏规则,对其他玩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者。
    e.角色NPC/死亡后,不与管理人员联系而使用MJ重新申请角色,警告后无效者。

    15.角色归属办法
    按势力→国家→特殊的优先顺序决定收录原则。

    16.退出游戏
    请在引导之塔申请角色NPC化或联系管理人员以及时作出后续处理。NPC的角色如果未曾有过任何经历发展或作品发表,NPC后将直接消除。有过作品的玩家,在不影响游戏进展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是否在游戏内保留角色相关资料及作品:)

    17.关于版权
    a.勇者游戏是基于日本NEC公司开发的PC养成游戏《Favorite Dear》的基础世界观之上建立的,所引用的设定、角色、图片皆属NEC公司所有。
    b.游戏里的原创图文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和游戏共有。玩家可以任意转载自己的作品到其他地方——如果是非私人性质的地方,请附上游戏出处(PS:转载时如果附上游戏地址可以申请宣传奖励唷~)如果要转载他人的作品请务必先取得对方同意:)
    *游戏宣传组成员为了进行游戏宣传,有权将玩家创作的游戏图文转载到其他地方,一般不作特别通知[当然转载时一定会挂上作者名字]。不愿意被转载的玩家请向管理人员特别声明。
    *使用了游戏设定的作品决定商用时,必须先得到游戏官方的同意。
    c.游戏原创的规则、设定、文字说明、活动企划、运行模式等,版权属于游戏。

    18.网络惯性规定
    a.禁止将他人文章、图画、设定等盗为原创。
    b.不得讨论政治敏感话题。

    0.补充的说明
    本规则一版时间为050805,二版时间为060501,随时可能修改,已达到完善之目的。